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41号令)第三章学籍管理 第五节退学 第三十条以及《广西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西大研〔2020〕23号)第七章退学 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对研究生达到最长修业年限拟作退学处理,公示期为7天(2025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71-3271058。
附件:2025年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研究生拟作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广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