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贯彻落实《广西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2025年修订)》,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责任意识,促进教学、科研工作持续健康发展。5月20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在106教室举行广西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的培训学习会议。学院实验室主任蒋钦主持会议,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院领导黄晓红副院长、实验室工作相关教师、日常使用实验室的相关学生参与会议。
会议中,实验室主任蒋钦首先说明了此次会议的培训流程和学习目的,向大家明晰了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责任制度,带领大家学习了实验室安全事故V-I级不同程度事件的责任划分,并传达了学校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
会议的最后,实验室主任蒋钦进行总结,向全体师生提出两点要求。一要严守实验室的安全条例,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细则,树立底线思维,时刻警醒;二要加强反馈意识,对于实验室的各类情况,不论大小、不分急缓都要及时向上汇报,要保持“实验室安全无小事,防患未然靠大家”的工作态度。
本次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的培训学习会议旨在贯彻国家《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以及《广西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2025年修订)》等文件精神,帮助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进一步掌握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分级,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程序等细则。从而达到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科研教学有序开展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