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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制度
2021-04-27  

根据我院具体情况,现制定本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增强我院信息安全保护的整体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达到有效保护的目的。

一、加强我院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计算机机房、各班班班通计算机网络用户、各教师办公室网络用户。  

三、校园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在学院实验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网络管理员必须要对所有网上信息进行日常巡查。网络信息安全的范围包括网络攻击的监测、预防;网络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和清除;有害信息的清理、记录、备份以及上报等。    

四、任何办公室和个人不得利用学院内部网络或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从事犯罪活动,若发现有反动、迷信、淫秽内容的信息应及时报告直属领导。  

五、任何办公室和个人不得利用学院网络或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有害信息:1、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宗教极端势力和境外敌对势力的反动言论;2、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学院秩序和社会秩序;3、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六、任何办公室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学院网络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不得对学院内部网络功能和学院网站进行任意删除、修改或者增加。2、未经允许不得对学院内部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3、不得在学院内部网络和互联网中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七、未经学院领导同意批准,不得在学院网内建立自己的信息站点。学院网站的策划、内容的增删必须经学院领导核准同意后由网络管理员负责处理,各种须通过学院网站发布的内容须经管理员初审,再交分管领导校准把关。  

八、所有接入学院内网的主机必须安装有效的病毒防范和清除软件,并做到及时升级。如不能有效清除的病毒,要及时报告学院信息工作领导小组或网络管理员进行处理。所有须网络传输的文件必须先自行做查杀病毒处理工作再进行上传。  

九、对于违反上述制度的有关人员,将视情节及危害程度予以教育、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等措施,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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